更多
首页 >  头条 >

厦门警方通报!一人当场身亡

2023-08-15 10:13:54 来源:厦门交警

8月14日

厦门交警微博发布情况通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023年8月14日1时4分许

在集美区新源路

阙某某驾驶闽DJ9***号小型客车

与吴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

造成两车损坏

及吴某某当场身亡的损害后果

事故初查原因

(1)阙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;

(2)吴某某逆向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事故发生。

交警提示

(1)酒后驾车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。酒后驾驶机动车,判断和操作能力下降,身体和感觉器官协调障碍,在这种情况下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将成倍增高。请大家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

(2)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。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误认为自己逆行不会对他人造成多大影响。其实不然,电动自行车一旦逆行,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,事故率更高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。

标签:

国际
国内

要闻

健康

法制

体育